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

改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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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身之後,當然就是回到一個人的樣子啦!


我的意思是,交了女朋友後,我改變了很多,


是那種自願性的,因為將對方視為一種責任,


放棄了單身時自由自在,想玩就玩的個性。


和她在一起之後,我也告訴她我愛到處玩,


所以朋友很多(小豪還說我不選立委很浪費...)


不過我的玩當然不是那種亂七八糟,


只是和朋友打球,出遊,甚至混到天亮才回家。


不過當時她只回我:好難想像。


她一直覺得我是個不會玩的人。


 


交了女朋友後,對朋友邀約的出席率瞬間銳減,


雖然很重視私生活的我,


還是讓幾個真正比較好的朋友知道「她」的存在,


出去玩也盡量帶著她。


不然都是盡量待在家,為的就是要省錢。


不過她還是無法真正體會我的付出和犧牲,
(懂和真正體會有段差距)


一個愛玩的人,變成宅在家,出門只為了和她約會,或是接送她。


最後我的唯一活動,剩下籃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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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她提出時很不能接受,但我也懶得要理由。


既然我不適合她,那也沒啥好說的。


或許她覺得分手後的我,是她從未認識過的我,


但在一起之後,我曾告訴她,我以前就是這樣的人,


是因為她才定了下來,是因為她,我才學會對自己以外的人負責。


保持不婚主義的我,也因為她,開始有覺得可以結婚的念頭


數學智障的我,開始學投資,為了是要支持她的生活開銷,


為的是要讓唸研究所的她,生活能維持在一個水準,


為的是存我們的結婚基金、為的是我想上補習班衝國考。


改變後的我,為了負責任所犧牲的,也只希望能換取多一點陪伴的時間,


在這樣忙碌賺錢、投資想破頭只為彌補數學不足,真的很辛苦,


但從未抱怨過什麼,只希望能多陪陪我。


我並沒有改變,是妳改變了我,讓我想給妳安定的生活,


可惜,我太過務實,不夠浪漫,


這樣的我,真的不適合妳。


於是,過去就知道怎麼和自己相處的我,曾告訴妳


「以前的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寂寞,直到遇見了妳。」


現在,我只是變回以前的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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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此間,沒有誰辜負誰。


我會找回自己生活中的彩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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