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觀眾要求(哪來的觀眾你說啊!)及朋友詢問度極高,加上自己接到的case.
所以以實務親身經驗來分享(用分享這詞很怪,但我找不到更好的了)怎麼處理。
雖然這樣會少了很多賺錢的機會,但我學法律就是要做公德的!
如題,當你在遵守交通規則並盡一切可能的注意義務時,車禍仍發生你該怎麼辦?
怒吼?
不知所措
裝死
(抱歉,我對熊貓情有獨鐘)
不管哪招,最後都是要走上法律程序的,所以就先把程序搞清楚,把手續辦好,
人都是自私的,所以自保最重要!
以我自身經驗來講,
案例事實:今年8/9與計程車發生車禍,那天是颱風過後,不過還在下雨(天雨路滑)
當時我載女朋友,兩車沒有發生碰撞,兩人都僅擦傷,我傷口比較深。
第一步:
不要移動現場車輛!(看後面的圖你就知道怎麼回事了)
並注意自身安全,不要再被其他車輛二次撞擊或是造成其他車輛加入這場車禍。
第二步:
報警!直接打110.勤務中心會通知當地管區,聯絡最靠近你的巡邏員警到場,
再來就是交通大隊會到現場,只要是打110叫來的,都超客氣,
因為勤務中心會追蹤,你要是覺得警方態度不好,事後申訴也查得到是哪個警員負責你的案件。
這次我是與計程車發生事故,司機現場叫囂,說不用報警,看多少要賠我,
我說:十萬賠不賠?他又不講話!
反正就一直叫囂啦!我最討厭在大馬路跟人家起爭執,因為我覺得很丟臉!
而且沒有公正專業第三人來做紀錄,事後賠償絕對不可能談成!(不然要交警幹嘛?!)
如果你有講義氣的朋友,也可以到現場助陣,順便幫你帶藥,雖然最後都一定要坐救護車去醫院〔容後述〕
因為像我碰到的計程車司機就很沒品,重點是我女朋友在旁邊,他以為我們好欺負,讓他知道我也有人可以叫
雖然來了五個交警、兩輛警車、一個管區員警很多了...
第三步:
沒意外就是做筆錄,看是現場做還是去醫院做,當時我是先去醫院急診,處理完傷口才做筆錄的。
到醫院記得要醫師開診斷證明,大概兩份就夠了(一份申請第三人強制責任險、一份請求其他損害賠償)
並保留一切收據!如果要坐計程車回家也記得要拿收據!
再來就是做筆錄,記得要把一切不利於他(違規)的事實全講出來(最一開始已經假設你是守法的一方了)
筆錄會關係到日後肇事責任鑑定及其他訴訟。
然後警方會給你簽一份交通事故聯單(保護當事人已刪除個資)
記得要看清楚交通事故聯單下面的「當事人須知」
然後警方會要雙方在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簽名蓋手印(圖右下兩個直條空白就是,一般人不會把章帶在身上啦)
重點來了,如果有畫錯或是不清楚的地方(譬如製圖人字太醜看不懂)
不管任何疑問都要在你簽名蓋章前搞清楚!有錯誤的地方也要指出。
基本上到這邊算是告一段落。
接下來就是回家修車啊、養傷啊,此時你買的醫療用品都要開收據待日後求償之用,
然後因傷致工作上損失,或是支出的一切必要費用,將來都要日後舉證,
所以請自己想辦法保留、存證據待日後證明之用。
再來就是要申請第三人強制險理賠,5日內要聯絡對方保的保險公司,
然後提出告訴部份因為有法律上時效問題,要於六個月內提出,
就算和解也不能拖超過六個月,易言之就算是和解的話你也要六個月內拿到錢,
因為時效的中斷已起訴時為準,超過六個月你就不能告人家了,
和解亦生訴訟上效力,所以和解金沒在六個月內拿到,請快去告!
然後事故發生後一個月,可以去中山北路北平東路那邊的 ---
交通大隊聯合服務中心(我忘了正確的全名)
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
怎麼我的那欄那麼乾淨?我一開始就說了,是已自己本身是守法的民眾為例
(法律保護懂法律且守法的人!)
再來就是我剛說的,筆錄怎麼說很重要,請回去看圖二圈紅色的地方
1.移動現場車輛(當時叫對方不要動他還不鳥我,在肇事原因第三點)
2.併排臨時停車上客(筆錄時我說的,他因為這點還吃了罰單)
3.迴車未注意往來車輛(這就是鑑定人的心證加上現場證人口述了)
一般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,講難聽點叫以刑逼民(訴訟技巧不多贅述)
都是告過失傷害(刑事)附帶民事上的損害賠償,
但像這次嗆我的是計程車司機,他就不是過失傷害了,而是業務過失傷害,罪更重!
告下去我可以拿得比和解還多,不過我還是本性善良,走和解之途,不想讓他留案底。
老師說:有時候這就是在積德!
最後就是和解部份,這部份就不細談,只講大綱重點
得請求範圍(以我為例,我因為載女朋友,所以是兩個人):
1.車子損壞維修一切費用
當時車行的人說他要負責賠車子所有損害的部份,條件是他要把車拿去他認識的,
我的想法是:我覺得要換,你覺得不用換的部份,那到底要不要換?
再來就是我要原廠的零件,你給我換他牌的,我也分不出來,
我是學法律又不是學修車的。所以我當下就拒絕了!
2.精神賠償
3.因傷致工作上受有損害
4.其他必要支出:自己之後買藥、回診(掛號費、車錢等)、跟保險公司信件往來郵寄費用
不要因為不是學法律的,就怕,不敢要!
給大家參考一下我的和解書
重點是要註明:待此和解金匯入此帳號後始生效力。(紅色框框部分)
記得喔!一般工作是14天啦!但我不爽等那麼久,
一切施壓技巧就不再這邊多說了,教壞小孩大小。
和解書簽了之後就不能反悔的喔!
所以簽之前先想好金額是不是你能接受的,在拿到和解書之前保險員會先跟你談
談妥之後,他才會將金額寫上和解書,再予以你簽名蓋章。
像這次車行完全沒談到我女朋友的部份(她是乘客)我很火大,
保險員就比較識相,所以我直接跟保險公司談,不再跟車行談。
因為急著生這篇,好多朋友來問,所以有遺漏部份,待日後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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