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開始只是想找便宜可以搭的衣服,所以看上這間。
IMAGINE,不過現在對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印象變差了。
首先當然要搞清楚賣場規則,就是消保法所稱定型化契約,
網路購物=特種買賣,該賣家即屬企業經營者(網路賣家=企業經營者),
所以賣場規則=定型化契約
〔相關條文:消保法第二條第2、7、10款〕
〔相關文章:買賣糾紛如何解決?〕
賣家說:現貨商品五日內出貨。(藍字部份,不清楚請超連結上面網站)
我買的當時確認都有庫存,不是缺貨也不是追加中的。
反正真的要告,舉證責任倒置,賣家要自負澄清責任(舉反證)
下圖參考用作說明
先不管賣場規則(定型化契約)對消費者有沒有約束力,
先來看消保法第11條:
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,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。
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
再來看消保法第12條的規定:
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,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,無效。
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推定其顯失公平:
一、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。
二、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。
三、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,因受條款之限制,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。
第12條的法理較多,就不多做說明。
我的情況是,所購買的商品皆有現貨,照他們的賣場規則來看,是五日內要出貨給我。
但是今天情況卻是這樣
我1/4號匯款,到今天早上打去(對話如下)
我:我1/4匯款已超過五天,你們怎麼還沒寄出?
賣家查了我的訂單後說:喔~你還有一件在等廠商回覆,要等到接到廠商回覆後才會寄出。
我:那你們怎麼說現貨是五日內寄出?我下標當時確定都是現貨啊!
(到時候不爽去告,賣家要自己舉證當時不是現貨狀態,而不是我要去舉證我是買現貨)
賣:對,但我們是跟不同廠商叫貨,所以還是要等廠商那邊貨寄過來。
我:那你們就不該對消費者表示有現貨要5日內寄出!
賣家還是要狡辯:是5日內啊!但要等廠商給我們回覆。
我:不!我匯款後五日內要寄出,廠商部份不關我的事,那是你們跟廠商的關係,我交易的對象是你!
(很多人就是邏輯不清楚)
賣:好~我會跟公司建議。
接下來就看他幾天會寄到,他的負評裡還有人等了兩個月的咧!
〔更新〕今天終於收到了,買了一件藍色的外套
藍色喔!不是水藍!紫色前面那件。
結果寄來的是......
特地用微軟商店送的袋子來比較,下一張更清楚
送來的是水藍啦~然後下面是我給他們的評價。
買家滿意度:[極差]
意見 : 我買的全是現貨,1/4匯款,卻1/15才收到.而且其中一件外套買的是藍色卻給水藍色.如果寄回去再等你們寄來.不知道又要等多少天.
我有刪掉後面一些不是重點的話。
對方打來說:你確定寄錯嗎?收到的是水藍色不是藍色嗎?
我說:對啊~同一買場的藍色和水藍色差很多耶!
我心想,怕我是色盲不會分嗎?
賣家:那我們會先去跟廠商確定他出的貨是水藍而不是藍色!
(靠南啊~覺得我在唬你,還是怕我有色盲啦?!)
我:然後咧?
賣家:嗯~如果廠商確定出錯貨,我們會再替您更換。
(啊萬一廠商耍賴咧~或是作業疏失而不知道他們自己出錯咧?)
我:就這樣?
(之前賣家都會給點補償什麼的,像儂膿扭蛋館就超讚!也是誤了我的商品,但後續處理得很有誠意,讓我很感動)
賣家:對~就這樣。
本人對於那種,不到相當水準的人,是懶得多說,到時候我再看看要怎麼求償好了,
現在覺得,有些人不見棺材不掉淚,有得則是不被訴訟不認錯。